房东经常回来,租客能否提前解除合同?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2-11 14:23) 点击:225 |
房东经常回来,租客能否提前解除合同? 如果房东经常回到出租屋,给租客的生活造成严重的干扰,已经使租客签订租赁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那么租客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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