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吗?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09-23 14:23) 点击:221 |
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吗? 我国《继承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同时《继承法》第22 条第2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受胁迫所立的遗嘱完全是胁迫者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遗嘱人的结果,且这种胁 迫的手段本身就是卑劣的,非法的,它侵犯了遗嘱人自由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利,违背了遗嘱人的意志,这种遗嘱理所当然应当宣告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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